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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法
物业公共空间年收益千万元去向不明被起诉
物业称支出都用于业主,业委会认为并未征得业主同意
慧谷阳光
本报讯 (记者张媛)小区公共收益被支出了约64万元?本周,慧谷阳光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开始与物业对账,物业认为支出用于业主,但业委会认为并未征得业主同意。
今年5月底,慧谷阳光小区经历多年周折,终于选出首届业委会。此后为调动业主、居民参与社区事务,业委会还依据小区《议事规则》设立了执行小组,方便与物业随时沟通(本报曾报道)。
上周日,业委会及执行小组成员与物业方展开了首轮正式接触。
据参与此次接触的多位业主、居民介绍,根据物业提供的账目,小区公共收益收入约70余万,不过多年来物业已支出约64万,包括一期门禁改造、建设儿童游乐设施、修补围墙。由于担心像百子湾业委会主任陈凤山似的遭人报复,上述与会人士不愿公开姓名。
对于未征求业主意见一说,物业董事长李小红表示,所有支出都用于业主。在业委会没成立前的7年时间内,约1200户业主如一盘散沙,如果每一项支出、决定都要征求过半数业主同意,确实存在现实困难,但她也承认在此问题上与业主沟通不足。对于目前与业委会方产生的分歧,其表示将咨询小区办等政府部门后再协商。
■ 分歧
1 关于建儿童游乐设施
业委会负责人: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社区环境中包括这一设施,不知为何还要从业主公共收益中支出。
物业董事长李小红:也是为满足儿童需要。
2 关于修补围墙
业委会负责人:修补围墙系因2007年夏一场大雨,当时东墙外有堆土将围墙压垮。修墙费用应由堆土方承担。
李小红:墙体坍塌影响了小区封闭,不过由于堆土责任方一直不肯承担修墙费用,物业只能尽快修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