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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案例

交通肇事至人死亡是否一定要判刑——武汉律师网案例一则

某甲骑行摩托车带人行驶中,由于意外事件发生,加上操作可能有误,车撞倒路边石头,导致被带的人受伤死亡,某甲受到轻伤。事故发生后,当地交警将某甲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予以逮捕。

这时家属找到武汉律师网朱律师为某甲辩护。朱律师介入案件后,了解了案情,认为该案嫌疑人虽然具有犯罪的事实,但是又有酌定不起诉的条件。理由简要如下:

1、 某甲发生事故能够积极抢救伤者
2、 某甲已经及时赔偿受害者家属,取得了谅解
3、 某甲和对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
4、 自愿认罪
以上主要观点,朱律师将其表达进入了辩护词里,该案移送至某区检察院后,检察官认为朱律师的辩护观点有法律是事实依据,于是,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。
该案遂圆满结案。
 
本案来自武汉律师网真实案例
辩护律师:  朱律师   电话;130071070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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