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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财产不服判决如何解决

离婚案件中,当事人若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当事人提出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。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,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。关于离婚财产不服判决如何解决的问题,下面为您详细解答。

一、离婚财产不服判决如何解决

1、离婚案件中,当事人若对财产分配判决不服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当事人提出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。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,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四条,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二、离婚判决后不给付离婚财产怎么办

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,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,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,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,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,促其自觉执行。

经过耐心教育,仍拒不执行时,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,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;如原物已被变卖、损毁或转移,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,可以考虑折价抵偿,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武汉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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