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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

法条能作为证据吗?——诉讼常识

曾经在法庭上看到过这样的情况,还不是一次两次,对方竟然把法条作为证据提交,让人哭笑不得,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,法官竟然还要让我来质证,可谓2B遇到二愣子!

民事诉讼法:

第六十三条 证据包括:
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
(二)书证;

(三)物证;

(四)视听资料;

(五)电子数据;

(六)证人证言;

(七)鉴定意见;

(八)勘验笔录。
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
可见,证据只包括上述8类,其他的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。

而法条的作用是,根据上述证据调查事实后,以裁判之用。

所以,碰到对方当事人把法条作为证据而法官还要让我质证的情况,我真的很无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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